福建省医药行业协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持续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专项行动,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培育工业经济发展新动能,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有力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方向 

  (一)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二)符合《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闽经信投资〔2017〕70号)投资导向的项目。 

  (三)重点组织实施以智能制造为主要方向,利用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等升级改造和“机器换工”项目;以智能、绿色、质量、安全等为重点,加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应用项目;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产能扩张项目;工业强基工程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项目 

  二、项目条件 

  (一)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工业强基工程领域项目总投资达1000万元及以上);其中,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下同)投资1000万元以上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业强基工程领域项目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 

  (二)项目应依据产业政策,取得备案或核准的审批手续,并处于开工在建阶段。 

  (三)项目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或核准性质为扩建、迁建、改建等投资类型。 

  (四)项目应已填报纳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施企业应提交材料: 

  1.新增项目:《2020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2020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项目备案表或核准文件复印件(项目有变更的应附当地投资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核准变更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结转项目:2019年未全面投产的省重点技改项目,填报《汇总表》。 

  (二)设区市工信部门(含平潭,下同)、省属集团(控股)公司应提交材料: 

  1.审核并汇总填报《汇总表》; 

  2.推荐上报的正式文件。 

  (三)以上文件均含纸质件和电子版,《申报表》(A4格式)、《汇总表》(A3格式)纸质件须统一电脑打印填报,纸质件均应加盖公章。 

  (四)申报项目名称应与备案表或核准文件项目名称一致。 

  (五)企业应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后,原则上该批次不再接受项目补报与材料补件。 

  四、申报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申报一次,首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5日,其余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即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的,优先推荐对接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基金融资,但与企业办理该项目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环评等手续无关。 

  (二)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应组织所辖县(市、区)工信部门实地了解核实项目情况,并仔细阅研本文件及附件具体申报要求,做好申报资料的组织填报和初审工作,对未按要求填报,出现严重缺项、漏项的申报项目将暂缓审核。省属集团(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联 系 人:黄  闽 

  联系电话:0591-87836830 

  邮    箱:jmtz@gxt.fujian.gov.cn。 

    

  附件:1.2020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 

     2.2020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2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