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专项行动,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培育工业经济发展新动能,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有力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方向
(一)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二)符合《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闽经信投资〔2017〕70号)投资导向的项目。
(三)重点组织实施以智能制造为主要方向,利用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等升级改造和“机器换工”项目;以智能、绿色、质量、安全等为重点,加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应用项目;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产能扩张项目;工业强基工程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项目。
二、项目条件
(一)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工业强基工程领域项目总投资达1000万元及以上);其中,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下同)投资1000万元以上(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工业强基工程领域项目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
(二)项目应依据产业政策,取得备案或核准的审批手续,并处于开工在建阶段。
(三)项目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且备案或核准性质为扩建、迁建、改建等投资类型。
(四)项目应已填报纳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施企业应提交材料:
1.新增项目:《2020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2020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项目备案表或核准文件复印件(项目有变更的应附当地投资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核准变更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结转项目:2019年未全面投产的省重点技改项目,填报《汇总表》。
(二)设区市工信部门(含平潭,下同)、省属集团(控股)公司应提交材料:
1.审核并汇总填报《汇总表》;
2.推荐上报的正式文件。
(三)以上文件均含纸质件和电子版,《申报表》(A4格式)、《汇总表》(A3格式)纸质件须统一电脑打印填报,纸质件均应加盖公章。
(四)申报项目名称应与备案表或核准文件项目名称一致。
(五)企业应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后,原则上该批次不再接受项目补报与材料补件。
四、申报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申报一次,首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5日,其余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即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的,优先推荐对接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基金融资,但与企业办理该项目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环评等手续无关。
(二)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应组织所辖县(市、区)工信部门实地了解核实项目情况,并仔细阅研本文件及附件具体申报要求,做好申报资料的组织填报和初审工作,对未按要求填报,出现严重缺项、漏项的申报项目将暂缓审核。省属集团(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联 系 人:黄 闽
联系电话:0591-87836830
邮 箱:jmtz@gxt.fujian.gov.cn。
附件:1.2020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
2.2020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