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药行业协会
汇总!最新药食同源物质名单(106种)

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一些中药材在民间往往作为食材广泛食用,即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简称食药物质)。《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新法规的发布更有利于食品行业产品创新。


即党参、铁皮石斛、西洋参等9种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后,药食同源物质名单又迎来更新。2024年8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地黄等4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2024年第4号),将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等4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至此,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共发布了四批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名单,共计106种


三十多年来,相关部门一直在推动试点和目录认定。据不完全统计,自1987年起,国家有关部门已陆续更新了至少六版药食同源目录,最具代表性,也是最受关注的四次公告如下:

01

    2002年2月,原卫生部卫法监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2002]51号文件,除了对保健食品原料的取用范围进行规定外,药食同源目录中药材新增至87种

02

    2019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19年第8号文件,新增当归、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6种物质,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

03

    2023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23年第9号文件,新增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9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04

    2024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地黄等4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2024年第4号文件,新增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4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87种现行食药物质名单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卫法监发[2002]51号)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6种新增食药物质目录
《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19年第8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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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种新增食药物质目录

《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23年第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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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种新增食药物质目录

《关于地黄等4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2024年第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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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健研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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