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药行业协会
社保“第六险”的多元化筹资,为什么要强调个人缴费?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2》,截至2022年,全国共有49个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试点城市,参保人数达到了16990.2万人。在这些城市中,共有120.8万人享受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这意味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成功地满足了120.8万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使他们摆脱了“老无所护”的困境。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中国应运而生开始试点,原因在于人口老龄化加深引致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的日益增长。从长远来看,这一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基于中国社会保险体系“第六险”的定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极其重要。因此,健全的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机制是发展制度的关键。

一、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度定位:作为社会保险,而非社会福利

近年来,我国通过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等方式为经济困难、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提供了兜底保障。例如,国家为高龄老人提供高龄津贴,为残疾人群体提供生活补贴,以确保这些政策覆盖范围内的所有人都能够享有相应的福利。然而,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于民众,其有限的财政收入需要用于支付诸多民生发展方面的支出。因此,这些福利的覆盖人群是小众的,待遇水平是适度的,不能奢华也不能充分。因此为了探索为更大范围失能人群提供照护保障,有需求发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但是,长期护理保险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不能仅依靠政府的财政补贴,需要参保主体的缴费。因为政府的财政收入是取之于民,要用之于民,主要是用于为人民提供社会公益类服务。因此,尽管小部分人群会“无疾而终”,但这毕竟是小概率事件。基于大数概率的大部分老年人及家庭有着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国家统计局数据披露显示,截至2020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已达到77.93岁,其中男性预期寿命为75.37岁,女性预期寿命为80.88岁。国民预期寿命的提高,意味着老人存活期较长,平均需要的长期护理较多。国家和政府认识到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和家庭需要长期护理服务,并且难以支付昂贵的长期的照料费用,因此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旨在探索一种可持续的、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缓解更多老年人及家庭的后顾之忧。

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现实困境

在两轮的试点过程中,各试点地区都遇到了一些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筹资渠道的局限性;二是筹资标准的差异性;三是筹资形式的不适应性。这些困难的存在制约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一)筹资渠道具有局限性。在长护险试点城市中,筹资渠道主要依赖于医保体系,尤其是以医保基金划拨为主。然而,医保基金主要针对疾病治疗和医疗服务,而长期护理服务需要更高的成本投入,完全依赖医保基金和财政补贴可能导致压力过大。同时,这种筹资方式可能导致参保人对长期护理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产生质疑,影响长期护理服务的社会支持和可持续性。

(二)筹资标准具有差异性。各试点地区基金筹资水平差异较大,主要是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同、社会保障制度差异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产生的。在这些差异中,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比例过低是一个显著特征。筹资标准过低,可能导致长期照料服务数量和质量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长期护理需求。

(三)筹资形式具有不适应性。正在试点城市中多采取定额筹资方式。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简化基金的筹资过程,也可以降低管理费用,但是,长期护理服务的需求是变动的,是由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的,定额筹资方式很难与这些因素保持动态平衡,可能导致长期护理服务的供需失衡。

我们国家正在试点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借鉴了国际上先行建制国家的先进做法。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我们面临着一些困扰。

首先,公众对长期护理保险的认识不足。如果没有足够的政策宣传先行,公众看到“保险”二字很容易联想到商业保险,以为这是商业保险机构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在需求产生之前,公众并没有强烈的付费的意愿。

其次,公众对长期护理保险的预期与政策目标存在差异。很多试点地区的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是跟随医疗保险,这会让公众认为长期护理保险与医疗保险类似,是一种短期保险,因此不愿意过早缴纳。然而,老年人一旦失能失智大概率就是终生不可逆的,所以长期护理服务的需求一旦产生就是长期的,因此长期护理保险的实施会面临一系列问题,如财务成本和人力资源成本等,这些均会影响公众对其的认可度,从而降低他们的缴费意愿。

最后,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国的实施缺乏强制性。因为长期护理保险跟随医疗保险,定位是社会保险,但是在实施时并非完全强制性,即便是医疗保险也没有达到100%的覆盖率,有怎敢奢求长期护理保险的高覆盖率,特别是城乡居民这一部分群体参保意愿较低。因为在缴费方式上,城乡居民的缴费是自愿的。目前的情况是,长期护理保险是自愿加入的,短期内没有长期护理需求的公众可能觉得加入这个保险不是必要的,因此不愿意缴纳。

三、多元化筹资方显社会公平

正如前面已经表述,中国的长期护理保险是以第六险的形式存在,因此是社会保险。中国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作为一项惠民的公共政策,要想走可持续道路破解以上困局,必须依赖于多元化的筹资渠道,以保证保险制度从财务上可以可持续。

1.多元化筹资模式在学界已形成共识。学者提出,应建立政府、企业、个人等多方主体合理分担的多元筹资机制,以解决长期护理保险筹资难的问题。长期护理保险被明确规定为全国性社会保险制度,并在独立的险种中探索单独筹资的模式。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划拨、地方财政补贴、个人缴费等方式在试点地区较为普遍,但这些方式存在筹资比例偏低的问题,无法满足长期护理保险的长期筹资需求。探索多元化的筹资形式,以实现筹资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动态平衡。

2.多元化筹资极其重要。建议加强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公众宣传,提高公众对长期护理保险的认知,增强公众的缴费意愿。长期护理保险应继续坚持社会保险原则,在兼顾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的基础上,兼顾各级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和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益,从而实现筹资的多元化。从学理和法理上看,长期护理保险的多元化筹资方式都站得住脚,并体现了公平原则,符合中国公共政策的导向。

3.多元化筹资具有明显优势。个人缴费是长期护理保险的基本要求,这符合保险学的原理,体现了风险的个人化承担原则。个人缴费使投保人更加关注自己的健康状况和生活习惯,从而降低他们面临长期护理需求的风险。为减轻个人及家庭负担而采取多元筹资,可以分散风险,分散对全社会的个人及家庭风险。这种筹资方式可以防止因某一特定群体的支付能力不足导致整个保险体系的破裂。多元化筹资符合公平原则,意味着参与者共同分担风险,有助于确保所有参与者在面临长期护理需求时都能得到相应的保障。此外,多元化筹资还有助于实现资源的公平分配,使得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都能获得相应的保障,避免了因贫富差距导致资源分配不公。

作者 | 武汉科技大学,韩丽,管理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来源 | 中国医疗保险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