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挂网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代理)企业、配送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闽医保〔2021〕1号)要求,我中心自1月22日起开展网上签订《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工作。截至目前,仍有多家挂网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代理)企业、配送企业未签订《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5)。现就签订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我省已有挂网药品或医用耗材的有关生产(代理)企业须在5月28日~31日内完成签订工作。逾期未签订者,自6月1日起,挂网品种有其他企业保障供应或有替代品满足临床需求,将予以撤销挂网处理。
(二)有关企业下载《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加盖企业电子公章后,通过企业数字证书按照以下路径上传:
1.药品生产(代理)企业登录路径:打开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http://120.32.125.17:18080/)→选择“药械企业”登录入口→选择“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系统”→进行登录操作→选择“企业基础资料申报”模块→在《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项目上传。
2.医用耗材生产(代理)企业登录路径:打开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http://120.32.125.17:18080/)→选择“药械企业”登录入口→选择“耗材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系统”→进行登录操作→进入“福建省耗材联合限价阳光采购”项目→选择“企业基础资料申报”模块→在《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项目上传。
3.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登录路径:打开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http://120.32.125.17:18080/)→选择“经营(配送)企业”登录入口→选择“耗材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系统”→进行登录操作→进入“福建省耗材联合限价阳光采购”项目→选择“企业基础资料申报”模块→在《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项目上传。
4.药品配送企业登录路径:打开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http://120.32.125.17:18080/)→选择“经营(配送)企业”登录入口→选择“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系统”→进行登录操作→选择“企业基础资料申报”模块→在《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项目上传。
附件:1.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
2.未签订《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挂网药品生产(代理)企业(截至5月26日)
3.未签订《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挂网耗材生产(代理)企业(截至5月26日)
4.未签订《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药品配送企业(截至5月26日)
5.未签订《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耗材配送企业(截至5月26日)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