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药行业协会
33项农残检测 中药企业一道很难的“坎”!

一、中药农残超标的原因在哪?

 

  新药典33项农残检项实施以来,近期成为中医药行业热议话题,同时,一些令人遗憾的消息也在不期而至:

 

  某供货单位的蒲公英药材,因为氟虫腈农残超标被厂家退货……

 

  某产地商的白花蛇舌草,因为农残甲拌磷超标不合格被退货……

 

  某市场商的菊花送检第三方质检机构,结果显示农残硫丹超标……

 

  那么,这些中药材为什么会出现农残超标呢?其实,每个事件或现象的发生都是有踪迹可循的。上述的蒲公英药材之所以会农残超标,原因是其种植在苹果园内,使用的是间作套种模式。

 

  这批农残超标的蒲公英在生长期间倒是从来没有喷施过农药化肥,也没有进行过任何人工管理,走的完全是仿野生自然生长路子,可是那些间作套种的果树需要喷药。这就造成了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后果,导致树下生长的蒲公英药材出现农残超标。

 

  而另一家产地商的白花蛇舌草为什么会出现甲拌磷农残超标呢?其原因和蒲公英药材情况无二。白花蛇舌草倒是没有喷施农药,可是与其间作套种的玉米在下种时浸拌了杀虫的高毒农药啊。

 

  很多药材虽然没有和蒲公英或白花蛇舌草那样,是属于间作套种模式引发的不良连锁反应,但是,药农盲目、不加克制大剂量的对药材滥施滥喷农药化肥现象,既是当前中药农残超标现象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有药企供应商告诉笔者,现在中药材市场价格透明化,生产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方面施行的都是招标制,质量与价格方面竞争十分激烈。招标时,企业采取的方法一般都是让供应商先寄药材小样和提前报价,前提是样品直观过关,价格非常优惠才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很多供应商为了能拿到标单,采取的多是经过精打细算过的超低报价。如此供应商的利润自然十分微薄,为了能让大货和样品保持一致,在发货前不仅要对药材质量进行仔细拣选、精心把握,而且货发出后,在等待厂家回馈验收信息的数天时间段里更是提心吊胆、坐卧不安,只到接到厂家允许开票的通知,供应商才算把心放到肚子里。因为供货方面一旦出现浸出物、含量、农残等任何不符合药典标准情况,退货就意味着赔钱。

 

  如果说,在原材料采购方面,中药材的相应浸出物、成分含量以及硫磺是否超标现象,一些在行业经过长时间的摸爬滚打、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采购商通过鼻嗅、舌尝、手摸以及药材的茬口或断面,还能对此有所判断的话,那么,在农药残留方面,对于他们来说,目前则是一个摸不着看不见,最终只有靠仪器来决断的盲区。

 

  另外,相较于食品方面,中药对于患者而言,摄取量是很小的,一般用量都是以克数计算。再者,很多中药在患者服用之前,都是经过淘洗、拣选、净制的,相应蒸、灸、炒、煅等炮制手段不仅会让中药中的农药残留得以有效挥发与散失,而且中药在最后的煎煮过程中热气的挥发以及对药渣的过滤都是一种对农药残留的再度净化。并且,这东西没病谁也不吃。

 

  而食品则不同,是我们大家见天都吃的东西,并且摄取量非常大。亦因此,在2020版药典实施之前,对于相关部门就新药典准备对中药实施农残检项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行业也有一些反对声音,理由不一而足,多认为这样做是小题大作,总之各有见解吧。

 

  但是,从大局观来讲,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是国家一个大的战略方针,随着国富民强时代的到来,政府着眼于让老百姓从“吃得饱、穿的暖”上升到一个“吃得安全、吃得健康”的层面,则展现了一个大国对民众负责的态度与决心,同时,这也是整个社会向前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

 

  换言之,任何改革都要允许不同声音存在,但却不能因此影响到改革的进程与方向。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需要民众共同或必须与政府相互支持才能迈过的门槛,而且这个门槛晚迈不如早迈,如其必须要迈,不如现在就迈——这是笔者对当前国家药典为什么要增加中药农残检项的理解。

 

  二、对于食品安全,国际层面农残标准数值是怎么定制的?

 

  说到这里,或许有人会有这样一些疑问:

 

  当前我们国家政府对于老百姓食药安全方面十分重视,这是好事。但是,不知道其他国家在这方面是什么情况?他们的农作物喷不喷施农药化肥?食品安全是否过关、会不会也有农残超标现象发生?

 

  其实,关于食品农残方面问题,不属于某一个国家的问题,它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

 

  农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病虫害,就需要用农药进行防治。中国农产品如此,国外农产品同样也是如此。时代的发展是阶段性的,由此所产生的矛盾也是相互或对立的,如果一定要拿现代社会与过去的蛮荒时代相较,那么每一个阶段性的改革与发明对于人类而言,有利的一面都数不胜数,而有弊的一面同时也客观存在。

 

  例如当前庄稼或果蔬如果不喷施农药,就有可能减产30%—70%甚至部分品种会出现绝收现象,可是喷施了农药化肥,它的残留又影响到了人类的食品安全。就目前而言,为了保障农副产品的丰收与供给平稳,没有哪一个国家在种植农作物方面可以完全脱离农药化肥的使用。有资料显示,甚至个别一些发达国家,他们的农药使用量超过发展中国家的1.5倍至2.5倍。

 

  只不过一些发达国家的国情与我们不同,他们的土地多集中在一些农场主手中,在农药化肥使用量上易于控制,而我们国家的土地则是分化在一家一户的老百姓手里,你一亩他二亩的,在种植上不便于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的统一管理,于是在农作物种植和农药化肥使用方面就形成了各自为战、随心所欲的滥施滥喷现象,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农作物和药材,经常出现农药残留超标现象发生的直接原因所在。

 

  那么,在农药残留管理上,一些发达国家对此方面的安全限值是怎样设定的、依据又是怎么来的呢?

 

  一般来讲,食品安全方面的农药残留限值,就国际层面通用的制定规则而言,是根据相应农药的毒理性、相关农产品的代谢残留量与民众的膳食结构摄入量定制的。

 

  举个例子,如果食品中某农药残留量的安全系数为50毫克(mg/kg)就意味着该食品有可能会出现安全风险时,那么制定标准时就会把它的风险性扩大或提高到100倍以上,将该食品定量限设置压缩在不得超过0.5毫克(mg/kg)的数值。这也是当前为什么民众在食药安全方面,很少发生农残中毒现象的缘由之一。

 

  而我们国家对农副产品包括中药的农药残留方面的相应对策,其实就是根据国际上通用的风险评估技术和方法为基础制定出来的。

 

  如此说来,既然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政府制定农残标准这么严谨,那么,是不是我们对那些农残超过定量限的东西就可以放心大胆食用而无所顾忌了呢?当然不是。毕竟粮油作物也罢,中药产品也罢,总归经常服用含有农残的东西还是不好,那玩意儿在身体中日积月累只有坏处没有益处。

 

  三、提高中药产品质量,避免33项农残超标的出路在哪里?

 

  近年来,政府对中医药行业发展给予了极大支持,利好消息不断。

 

  2018年12月18日,国家农业农村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文件。

 

  2019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

 

  2021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重要通知。

 

  2021年3月6日,最高领导人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等代表委员时特别强调,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由此可见政府已经把全民食药安全视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面对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我们未来应该怎样做?我们的中药在质量提升尤其是农药残留方面,行业该怎么办?我们的中医药未来出路又在何方呢?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见解:

 

  一、政府会对那些农药生产企业和销售公司继续加大管控力度,限制相应对社会环境、生态平衡、食品安全方面危害较大的传统型高毒化学农药的生产和违禁农药的销售。支持那些有着低毒高效无残留、作用迟缓持效期长,且对人畜、环境无公害无污染的新型天然农药、生物农药的研发与市场流通。

 

  二、鉴于药农散户在种植中药材方面散乱无序,多注重于经济收入而忽略质量层面的实际情况,政府相关部门今后除了会对此方面进行加强引导与宣传之外,将仍会一如既往地对那些有着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的GAP种植基地、致力于改善中药材质量的农业合作社、产业联盟等给予大力扶持,以此来为未来中医药行业全面发展绿色农业、生态种植创造出更好的条件与环境。

 

  三、中药33项农残检测,于中医药行业发展而言,不是形式而是趋势。关于食药安全问题,国家领导人多次提出了“四个最严”要求,抗疫新冠肺炎,政府毫不迟疑地拿出数千亿元为每一位患者免费治疗。往往在关键时刻,我们国家都处处在为百姓考虑。

 

  亦因此,毋容置疑,中药33项农残检项,作为关系到全民食药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此次体现在2020版药典中,实属时代发展的一个必然。

 

  那么,未来中医药行业的出路在哪里呢?

 

  产地源头种植上搞规模化、规范化的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系统模式;

 

  企业在生产上做大做强注重产品品质,在销售上树立品牌效应走优质优价道路;

 

  让中药在用途和疗效上用事实说话,这就是我们中医药行业未来全面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