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围绕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发布公开征集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的函,在全省内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申报和推荐工作。
全文如下: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的函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药品专家委员会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对药品安全的科学决策水平及风险防控、应急处置能力,促进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疫苗自评估体系文件制定有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领域 重点围绕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主要包括药品(质量分析研究、药理毒理学研究、临床研究、生产工艺)、医疗器械(有源医疗器械类、无源医疗器械类、体外诊断试剂类)、化妆品相关技术学术领域等。 二、专家申报要求 (一)专家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作风正派、科学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本人自愿参加。省部级科技奖励排名前三获得者或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年龄原则上在70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申报专家根据自身优势,选择专家委员会的一个专业,并通过一个专家推荐单位申报,不允许重复申报。 三、征集方式 采取“专家自愿申请、单位审核推荐”的方式。系统外专家(含与药品行业相关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行业协会)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部门同意,直接推荐报送我局。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应如实填写信息,推荐单位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完整、真实,确保推荐的专家符合入库条件。 (二)申报人于2020年8月28日前将《福建省药品监管局专家申报推荐表》签章后一式二份(附件)寄送省药品监管局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PDF格式)至邮箱。 联系人:刘晓红 0591-87720771 邮 箱:82063398@qq.com 附件:福建省药品监管局专家申报推荐表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