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药行业协会
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纳入医保 哪些地方需要继续改革?

一、新冠试剂纳入医保的必要性

当前批准上市的新冠肺炎检测试剂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核酸检测试剂,一类是抗体检测试剂。核酸检测特异性强,敏感度相对较高,是确诊新冠肺炎的“金标准”。抗体检测可用于对核算检测阴性的病例进行辅助诊断,也可以对病例进行排查筛查,但还不能代替核酸检测。

“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卫健部门公布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名单,指定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海关、社会检测机构为“应检尽检”人群提供检测服务,指定医疗机构、社会检测机构为“愿检尽检”人群提供检测服务。

我们清楚地看到:第一,抗体检测可进行辅助诊断,鉴于其部分的有效性,以及公卫安全的需要,在防疫工作中发挥不可或缺作用;第二,“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是政策和市场两个方面的结合,但所谓的“愿检尽检”形成的市场,其效率、质量也对公卫全局直接影响。

在这场公卫保卫战中,从技术客观上讲,辅助诊断并非“辅助用药”;从社会经济利益看,“愿检尽检”并非完全自由的细分市场。归成一句话,在涉及国家生物安全、公卫安全的新冠疫情防控未结束阶段,需要三医联动、医保改革来关注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有力的武器。

“6月1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配合做好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检测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在综合考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需要、本地区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程序将针对新冠病毒开展的核酸、抗体检测项目和相关耗材纳入省级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并同步确定支付条件。目前湖北、黑龙江、江苏等部分省市已经将新冠病毒检测纳入医保支付。以黑龙江为例,主要分为三种情况:首先,住院患者因治疗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按医保政策报销费用。其次,将新冠肺炎确诊、疑似患者因救治发生的在住院和门诊核酸检测费用,由医保和财政按规定支付,个人不用负担。第三,职工个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进行核酸检测,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二、黑龙江“纳入模式”的可借鉴性

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以来,医保部门身先士卒,通过一系列积极、及时政策,完美诠释了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的优越性、责任感。在三医联动框架内,医保配合医药、医疗取得阶段性胜利,与各级财政联合兜底救治疫病患者。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纳入医保更是加码。

就已经将新冠病毒检测纳入医保的湖北、黑龙江、江苏三省来看,湖北、黑龙江是在疫情期间受过明显影响的,动作很快;江苏在其他大多数省份中又一次牵头。在我们看来,黑龙江将使用新冠检测试剂的情形细分,并分别制定待遇政策,体现了精打细算,尤有借鉴价值。

将医疗与公卫服务相衔接,必然带来彼此制度内运行资金的统筹使用问题。目前看,纯粹需要从医保基金中单划出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医保部门已第一时间将新冠治疗纳入医保,现在陆续将与医疗治疗相关的检测试剂等纳入医保,明确了医保制度边界,伴随着有支出风险。

在《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加强基金中长期精算,构建收支平衡机制,健全基金运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在我们看来,预谋精算,首先要精打细算,这是初心勿忘。黑龙江这次的做法很好将临床需要、既有政策做法和医保口袋里有限的救命钱相结合。

黑龙江的新政策既有疫情期间政策传承,也有创新和联动。住院患者因治疗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明确不包括不必要的抗体检测,有利于防范院感,在医院面临诸多利空影响的2020年,提供一项医保支持;对职工个人“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用个人账户也属应急救急之举。

众所周知,黑龙江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在职退休比负担严重。同样在三医联动、医保改革下,对比一些经济势头好的省份,以黑龙江为代表的中西部省份、医保收支压力大的省份在共性改革以外,更强调抓微观、细节,更忌惮过度保障的危害性,避免“把好事做失败”。

在我们看来,这也是值得经济现状、势头好的省份借鉴的。我们常说医疗费用急剧增长的十来年是公卫溃败、体量失衡的十来年,那么公卫接下来再抬头、入轨健康有效发展的若干年,是与医保制度相衔接的路程,而并非医保可以包办太多。医保制度本身发展需要保持边界。

在《通知》中提到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纳入医保,需同步确定支付条件。这确实是个技术问题:一是不确定支付条件,无法医保结算,无法形成医保结算清单;二是检测试剂等进入医保,就面临支付标准的统一性问题。从改革经验看,统一的支付标准才更加管用、高效。

三、公卫试剂进医保,带量采购是关键

在刚过去的这个“三节”周末,因先前北大国际医院急诊科有一名医护人员确诊,北京市内各医疗卫生机构所属人员均集中接受了新冠病毒检测。医院医护人员不落一人,也是头一遭集体感受到了医药费用压力,好在可由工作所在的企事业单位补偿支付。其他人群尚需自付。由于流行病学调查和行程大数据查询,与疫情发生地、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人数可统计。

在1月27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卫健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中明确,对防控疫情所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在省级平台不能保障供应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先在网下采购应急使用。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密切关注相关药品价格和供应变化情况,对于供应和价格情况异常的,要及时通报移交相关部门。

现在要求普遍开展公开挂网采购,标志着省级平台可以保障供应,且之前各省医保部门密切关注相关药品量价变化的工作成果也在当前派上用场。在全面推进药品集中采购的2020年,因DRG工作进度表医疗机构对各类试剂也开始带量采,适用于新冠病毒防控的核酸检测试剂和抗体检测试剂等难道还不应该、还做不成带量采购么?这一项工作十分重要并且紧迫。

4月下旬,湖北率先对新冠检测试剂集中采购,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报价由低到高竞价入围,六家企业低价中标,中标价格执行周期原则上为1年。5月4日,黑龙江对新冠检测试剂启动集中采购,6家企业拟中选。5月9日,福建公布本省对新冠检测试剂集中采购的拟中选结果。在这三场省级专项集采,既有知名企业落选,也有知名企业连续中选,体现一定竞争。

《通知》还做出两条要求,“一是普遍开展公开挂网采购。各地医药集中采购机构要做好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挂网工作,完善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之间信息共享、价格联动机制。公立医疗机构应从所在省份的省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平台阳光采购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二是鼓励开展集中采购。鼓励省级和统筹地区医保部门积极探索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选择产品质量较高、生产能力较强、供应稳定、诚信较好的企业,通过竞争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原则上应多家中选,保证供应稳定性。对于有大规模人群检测需求的地区,应优先开展集中采购。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我们知道,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作为一种企业生产、销售的商品,也有放量期的概念,销售放量与疫情防控期高度重叠,我们希望这个期间越短越好,按目前情势预计也不会过于漫长。大批供应企业为产业、为社会前赴后继,许多同类竞争产品甚至来不及推广商品名,这既体现了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也从一些上市企业市值高企得到回报。政策和市场终于相遇了。

从产业、市场看,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都属于生物医药制品,是医药改革、结构升级的核心产业和市场,我们乐见高质量的百家争鸣,乐见医保鼓励多家中选、合规放量。从公益、政策看,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在放量竞争中,交易价是由需求端的承受能力和意愿说了算的,没有最便宜只有更便宜,目前是200元,通过带量采的竞争环节,100元也是合理的。

在此,我们以化药一致性评价政策举例,主要有三条:一是三家厂家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余未过评的产品将被暂停医院采购。二是自首家品种过评后,其他企业的相同品种应在3年内过评,否则不予注册。三是过评产品在未来将与原研药同价。这三条分别从医疗、医药、医保为创新提出鼓励和节制。鼓励高质量的多点开花,节制只讲疗效,不讲经济性的做法。

四、不同中选产品的支付标准可否统一

带量采购的黄金原则是“量价挂钩”,原来我们理解是关注中选企业,用更实惠价格斩获70%以上的年采购、使用量;现在我们建议应关注所有竞标企业,否则容易出现群体作壁上观的老问题。解决方案之一是:仍然用70%以上的预计采购、使用量吸引豪爽降价,对于剩余份额要求包括中选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同价跟标,使带金销售也迁就响应中选价格、支付价格。

有人提到,医保管好支付价格就行了,支付标准要不要统一还是个待定问题。我们认为:第一,支付标准统一或不统一在药品集中采购中已积累丰富经验,不是个讨论问题,是个决策问题,统一更有利;第二,医疗与公卫服务相衔接,要照顾公卫特点,那就是用量大、消费意识较差,医保既要管支付价格,也应会同医疗卫生部门兼顾自付部分,支持共付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