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招采数据迁移工作进行中
日前,北京市发布《关于北京市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切换和迁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为建设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化平台,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结合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安排,定于2021年11月5日至11月27日期间,利用工作日夜间及周末全天,停机进行数据迁移工作。
不止是北京,关于建设耗材的招采平台数据迁移工作,多地已经开始了。
8月,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关于邯郸等四市医用耗材数据迁移至国家平台的通知》。
要求按照国家医保局建设药品、医用耗材平台总体规划和我省信息化建设要求,近期河北省药品、医用耗材平台将迁移到国家医保局平台,目前在邯郸、唐山、秦皇岛、张家口等四市挂网交易的所有医用耗材数据将同步迁移到国家平台。
数据梳理是指已在邯郸、唐山、秦皇岛、张家口等四市耗材平台挂网交易而未在省平台挂网的医用耗材,以及在四市挂网价格低于省平台的医用耗材,需由生产企业梳理清楚后在省平台填报产品和价格信息,同时提供在市平台的挂网截图或中标通知书。
邯郸等四市医疗机构都需在省平台采购医用耗材。省医用耗材平台迁移到国家医保局平台后,邯郸等四市所有医疗机构都必须在省平台,暨国家平台采购医用耗材,邯郸等四市原有耗材平台采购交易功能停止运营。
日前,河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称10月1日起,坚持全省一个平台,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所需的医用耗材均须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
机构范围为全省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驻豫军队医疗机构(以下统称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其他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逐步纳入阳光挂网采购范围。
10月15日,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也发布了一则通知,第一批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医用耗材数据迁移工作开始。
据山东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数据迁移的通知》了解,本次山东省将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第一批数据库,迁移至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暨国家平台)。
全国统一平台预计年底前落地
随着地方数据迁移工作的陆续完成,全国统一招采信息平台投入使用进入倒计时。
近日,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秘书长兼医保专委会常务副主任严娟在接受中国医疗保险采访时表示,目前,各省编码映射、测试运行工作基本完成,贯标验收工作有序推进。全国已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27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进行了线上线下贯标查验,其中有13个省经国家验收合格,包括天津、安徽、海南、贵州、广东、兵团、山西、黑龙江、江苏、西藏、重庆、山东、辽宁等;还未提交国家验收的地区将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为今年年底前实现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投入使用做好准备。
对于统一平台的建立,国家医保局已多次明确进度和要求。
2020年1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777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部署要求,国家正在推进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推进构建区域性、全国性联盟采购机制,形成竞争充分、价格合理、规范有序的供应保障体系。
答复称,国家医保局正在统筹建设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实现全国联动的药品耗材招采、配送、监管,满足统一编码、统一模式、统一监管、属地管理的需求,根据项目进度,2020年年底前完成项目终验工作。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国家和省一体化建设、两级部署。依需要可以实现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国家(或省级)招标平台的功能。
8月9日,国家医保局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843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正在全力推进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国家医保信息平台部署应用工作,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医保管理的信息化。
国家平台包括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宏观决策大数据应用子系统等在内的公共服务、经办管理、智能监管、分析决策四大类14个业务子系统,通过大数据精算分析技术,助力提升医保各项政策科学决策和基金精细化管理,全面支撑提高全国医保标准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
全国平台有哪些作用?会对耗材集采有哪些影响?据知情人士称,全国平台不是要取代现有各省级招标平台,而是形成有架构、有分支的招标系统,国家局可以对采购金额、数量、频率等行为进行监测预警上。
最终结果上,可以达到督查平台联动数据、医疗机构款项周期、生产经营配送等方面。在价格变动上,可以控制相关区域的价格指数,设定阈值。
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立后,招采、监管、回款等一系列动作和环节都将在全国统一平台进行和完成,灰色地带、“三角债”等问题将被进一步清理和遏制。
来源: 赛柏蓝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