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6月15日讯 国产器械迎来医院放量。
大批耗材,制定医保支付标准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要求制定《基本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将目录内耗材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除特别规定外,地方医保部门将一律执行国家《基本医保医用耗材目录》,不得擅自调整。
同时《征求意见稿》显示,对于独家产品、非独家产品、带量采购产品以及非带量采购产品,都将制定相应的医保支付标准。
对于医保支付标准,不少人将其理解为医保支付价格,其实并非如此。
国内某知名械企招投标业务相关负责人对赛柏蓝器械表示,医保支付标准是参保人员使用医保耗材目录时,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向耗材提供方支付耗材药品费用的结算费用标准。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曾发布文章分析,医保支付标准具体包括价格标准、数量标准、质量标准三方面,确定医保支付价格只是其功能之一。
对于具体的支付形式,上文列举了某地区医用耗材的医保付费方法:诊疗项目中使用的医用耗材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为单项费用小于500元的医用耗材,可以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比例支付;乙类为单项费用大于500元,患者先自付30%,剩余的70%纳入报销范围。
其中的500元,即为医保支付价格的一种体现。
国产器械机会来了
医保支付标准会直接影响产品在医院的使用量。
国内知名械企招投标业务相关负责人对赛柏蓝器械分析,比如一类耗材价格从500元到1000元不等,如果医保支付标准规定为600元,超出600元的部分由患者自付。
由于综合因素(耗占比、耗材零加成、按病种付费等)的影响,今后医院和医生可能倾向于使用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医保支付标准以下的耗材,或者有动力与耗材生产、配送企业议价,而价格越高的耗材的使用量可能越少。
部分械企为争夺更多的市场份额。会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所以医保支付标准不会直接影响耗材产品的价格,但对产品价格会有间接的调节作用。
因此,若医保支付的价格标准较低,那么价格偏低的国产耗材,在医院使用量或许会明显增加。
《中国社会保障杂志》曾发布文章梳理,医保支付价格标准的测算主要有最低价法、最高价法、中位数法、分位数法、类比法等方法,其中最低价法能够有效控制医保基金支出。
而本次《基本医保医用耗材目录》的部分具体医保支付标准,正是根据耗材最低价进行确定。
《征求意见稿》显示,对于非独家产品,原则上通过集中采购确定和调整支付标准。各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相关带量采购结果,以类别相同、功能相近医用耗材的最低中选价确定本地区医保支付标准。
对于未纳入带量采购范围的医用耗材,由各地区根据目录中支付标准的计算方法确定支付标准。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的确定规则另行制定。
弄虚作假的耗材,医保不予支付
除了医保支付标准,《征求意见稿》还强调,对于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进入医保目录的产品,经专家评审后,原则上直接调出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据了解,药品可以利用通用名进行梳理和监管,但耗材品种过于繁杂,监管难度较大,存在部分品种弄虚作假进入医保目录的情况。
上述国内知名械企相关负责人告诉赛柏蓝器械,业内的确存在此类问题,因为医用耗材很复杂,能用于多类手术,或多个解剖部位,部分耗材只有公司内部工作人员才完全清楚临床适用手术。
正是由于此行业属性,部分耗材企业有了可乘之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使产品进入医保目录。
本次《征求意见稿》显示,对于符合直接调出条件的医用耗材,原则上直接调出《基本医保医用耗材目录》。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无法单独收费、临床价值不高、可被完全替代等耗材,以及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非治疗性的康复性器具,不纳入目录。
对此,其实早在1999年6月30日,国家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曾联合印发《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
同样要求,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医保不予支付;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医保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