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药行业协会
药品为啥短缺?曾益新主任从四大因素解答

2017年6月28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介绍《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 中新社记者:


请问为什么会出现部分药品短缺现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理应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政府介入解决药品短缺问题是否有必要?”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


这两个问题都非常关键。按道理药品不应该出现短缺的情况,实际上也没有出现大面积药品短缺。


第一,是生产性因素。不像当年缺医少药的现象,现在出现的药品短缺状况大都是由于某些局部、个别因素导致的,比如说有一些生产性的因素可能会引起药品短缺。就像鱼精蛋白,这是一个心脏手术要用的必备药品,原料药取自鲑鱼,供应有很强的季节性,可能会造成短缺。


第二,是政策性因素。比如有时候各个地方在药品集中采购时有一个良好愿望,希望价廉物美,让老百姓尽量少一些负担,愿望是好的。但是有时候价格压得低,企业虽然中标了,但从长远来看,这个企业生产多就但是盈利不多,难以持续。


第三是机制性因素。比如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有一些医疗机构还没有完全转到公益性定位中来,低价药的采购使用动力不足。


第四是投机和垄断因素。有一些药品可能全国就两三家企业生产,为了抬高价格就控制供应,串通一气把价格抬高,出现人为短缺现象。所以药品短缺因素也是比较复杂的。


对于这样一些情况,理论上可以通过完善市场机制来调节保障药品供应。但是市场机制这只手对于刚才我提到的某些因素并不具有完全的干预能力,这个时候政府部门还得出手。


《意见》中对政府的定位其实是一种新的机制,既不是裁判员更不是运动员,有点像协调员。既不是政府指定一个价格,也不是完全的市场机制,是政府当协调员,把企业、采购方、医院、专家请到一起,在保证供应稳定的前提下,商量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在这种时候,单靠完全的市场机制解决不了这些问题,政府出面协调,搭建一个平台,供需双方医疗机构和企业各自讲他们的困难,大家经过磋商,形成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果,政府在这里起到“搭平台 促对接”的协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