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药行业协会
36个药品纳入新医保目录 药价同比平均降幅达44

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抗癌药及靶向药等36种药物大幅降价并纳入医保……7月19日,人社部在其官网转发了《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将36种谈判药品纳入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下称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并同步公布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这次的谈判非常给力,国家医保报销力度也非常大。对很多患者是重大利好!”消息一出,医生们都在微信朋友圈纷纷点赞。记者注意到,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36个药品中包括31个西药和5个中成药,西药中有15个是肿瘤治疗药,药价降幅四到七成。

降价

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 平均降幅达到44%

7月19日,人社部社保中心副主任徐延君在参加门户网站在线访谈透露,早在今年4月份,人社部就公布了44个拟谈判药品的名单,经过与相关企业的谈判,其中36个药品谈判成功,成功率达到81.8%,这些谈判成功的药品全部纳入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徐延君表示,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44%,降幅最高的达到70%,明显降低了参保人员药费负担,同时也有效控制了医保基金支出。

记者了解到,谈判成功的36个药品中,包括31个西药和5个中成药。31个西药中15个是肿瘤治疗药,涉及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常见癌种,包括了此前参保人员反映比较多的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来那度胺等;还有5个是心血管病用药,如治疗急性冠脉综合征的替格瑞洛、治疗急性心梗的重组人尿激酶原等;其他的药品分别是肾病、眼科、精神病、抗感染、糖尿病以及罕见病用药。5个中药中3个是肿瘤药,还有两个是心脑血管用药。

本次谈判对创新药和罕见病药给予了高度重视,列入“十二五”以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的西达本胺、康柏西普、阿帕替尼等全部谈判成功,治疗血友病的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和治疗多发性硬化症的重组人干扰素β-1b也都成功纳入药品目录。

落地

不得把这些药品调出目录 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

新的药价和医保报销政策如何落地?对此,徐延君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将指导地方认真落实谈判结果,保证这一重要惠民政策能够早日落实,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目前,人社部已明确将36种谈判药品纳入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并明确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该支付标准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如果期满后药价还会变吗?对此,徐延君表示,按照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有效期内,如有谈判药品的仿制药上市,将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该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如出现药品市场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现行支付标准的,医保部门可以与企业协商重新制定支付标准。要求各地要加强谈判药品管理,促进合理用药。

对规定需“事前审查后方可使用”或其他需要严格管理的药品,要建立统一的事前审查规定;对用量大、费用高的药品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系统进行重点监控,并做好费用分析;同时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发挥药店在医保药品供应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支持“医药分开”。

记者了解到,此轮谈判药品,都是通过专家评审,确定的部分临床价值较高、但价格相对较贵的专利、独家药品,通过医保经办机构与药品企业谈判,最终确定适当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后再纳入目录范围。此次36种药品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全国统一,并规定各省(区、市)社会保险主管部门不得将这些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这些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

反响

这些药品降价和纳入医保,制定治疗方案压力没那么大了

“值得赞许的是,那么多抗肿瘤的靶向药都降价并纳入医保了,这些之前可都是价格高高在上的药物。”对于此次36种药品大幅降价并纳入医保,医务人员纷纷点赞,中山大学附属孙逸仙纪念医院乳腺科教授刘强就在朋友圈替患者高兴地写道:“原来两万五的赫赛汀降到7600元,弗维斯群降到2400元一支,这么多原本高高在上的靶向药大打折扣,比欧美都要便宜得多。”

刘强教授说,他所在的科室每周的门诊都有很多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药品降价和纳入医保,医生们在为乳腺癌、肺癌、淋巴瘤等患者治疗时,制定治疗方案压力也没那么大了,患者就医负担更是大大降低。

记者注意到,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来那度胺等社会关注度高、民生需求迫切的重大疾病相关药品成功进入目录,降价幅度分别为:64.8%、29.2%、51.6%、60.6%(谈判前基准参考价为全国最低中标价),意味着这次谈判总体成功,由于降幅较大,医保基金压力大大减轻,预计接下来会有明显的“以价换量”效应。而列入谈判范围的西达本胺、康柏西普、阿帕替尼等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药品全部谈判成功,降价幅度分别为30%、17.5%、35.8%。

徐延君说,通过此轮谈判,国家将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肿瘤靶向药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纳入药品目录,大大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同时也兼顾了基金负担能力。并有利于引导合理医疗行为、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创新,基本实现了医保、企业、参保人“三赢”的目标。

●部分药品前后价格对比

药品名称 谈判前全国最低中标价/参考价 谈判后(医保支付标准)

利拉鲁肽 723元 410元(3ml:18mg/支)

重组人尿激酶原 1180.9元 1020元[5mg(50万IU)/支]

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 6350元 5780元(1mg(50KIU)/支)

泊沙康唑 4905元 2800元(40mg/ml 105ml/瓶)

曲妥珠单抗 21613元 7600元[440mg(20ml)/瓶]

尼妥珠单抗 2378元 1700元(10ml:50mg/瓶)

利妥昔单抗 3416元 2418元(100mg/10ml/瓶)、8289.87元(500mg/50ml/瓶)

硼替佐米 9518元 6116元(3.5mg/瓶)、2344.26元(1mg/瓶)

氟维司群 5419.57元 2400元(5ml:0.25g/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