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做好药品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现将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关于做好药品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商秩司函〔2017〕27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药品流通行业规划(2016-2020年)》,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安排;尽快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药品流通企业,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标本兼治,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我厅市场秩序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以便汇总上报。
联系人:李青
电 话:0591-87270183
传真:0591-87844301
邮箱:87844301@163.com
福建省商务厅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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