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江苏、山西、山东、广东等五省多个城市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服务行为,检查重点包括是否使用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生活用品等非医保支付项目的违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经营药品、是否明码标价、药品销售(社保卡消费)小票是否单独建档等等,具体情况如下:
广西:贵港市开展98家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
为加强对全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从9月11日起,贵港市社保局组成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组,对全市三区范围内的98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服务协议管理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一是各定点零售药店是否有利用IC卡套刷食品、日用品以及刷卡套取现金现象;二是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问题;
三是定点零售药店是否已按要求进行系统改造升级接入市社保系统。
检查结果:大多数定点药店能够严格执行各项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合理用药,但部分药店仍存在医保政策宣传不到位、经营环境脏乱差、不按协议规定摆卖食品等问题,对出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指正,要求定点药店限期整改。
江苏:徐州医保基金支付稽核行动,查处违规143起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今年徐州市医保中心自8月起对市、县(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稽核专项行动。
稽核范围:本次计划稽核607家定点医疗机构,278家定点零售药店。范围涵盖定点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医务室及各级定点零售药店等定点医药机构。涉及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医保等。
定点药店稽核重点:稽核乱记账、乱刷卡、无处方购药、超量配药、串换药品、进销存账实不符、摆放和进销保健品(化妆品、食品)等行为。
稽核结果:截至9月中旬,已实地稽核两定医药机构共475家(次),查实并处理违规143起,涉及违规使用基金41万余元,基金全部追回。
其中,在定点药店方面,实地稽核203家(次),已查实并处理违规44起,涉及违规使用基金1.3万余元,基金全部追回。涉及乱记账5起,占违规行为的11.4%;乱刷卡10起,占违规行为的22.7%;串换药品1起,占违规行为的2.3%;超量配药等其他违规28起,占违规行为的63.6%。
山西:太原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医保药店考核检查
近日,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宣布,将对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等机构的就医保服务情况,开始为期3个月的考核检查。
考核检查对象:2017年6月30日以前取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定点零售药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
考核检查内容:
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情况;
②新旧医保卡使用和登记情况;
②定点社区门诊慢性病运行情况等。
处理建议:对定点资质年审不合格或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将建议上级行政部门给予取消定点机构资格的处理。
山东:平度对320家医保定点药店进行专项检查
近日,平度市人社局采取现场查看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320余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集中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查处使用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生活用品等非医保支付项目的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服务行为。
检查内容:定点药店是否摆放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范围以外物品、定点药店是否向参保人员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定点药店是否存在以药换药、以药换物,利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卡直接或者变相销售化妆品等违规行为。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按服务协议约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药店取消定点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截止目前,已实地检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28家,责令整改11家,暂停社保卡刷卡业务6家。
临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监管成常态
记者了解,今后,临沂市将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以遏制部分定点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和个人账户等现象。
根据相关规定,全市各县区要建立日常检查台账,做好检查结果、依据、违规问题记录存档,建立实时通报制,将日常监管分解至每月,贯穿于全年,随查随改、不断规范,达到日常监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目标。每季度检查量不低于“两定”总数的30%。
定点零售药店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制度管理情况、服务管理情况等。其中,服务管理情况包括:①违规使用社保卡销售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非药品行为;②诱导参保人员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有奖营销活动;③营业时间药师不在岗;未按规定摆放、储存药品、销售过期失效药品等。
据悉,监管期间将加大日常检查力度,采取定期、不定期联合检查,以明查暗访、专项抽查、飞行检查等形式,对“两定”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管,并实时通报。
广东:禅城开展医保定点药店大检查,持续至10月底
近日,禅城区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联合大检查。检查由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牵头,联合多部门开展,时间将持续至10月底。
截至今年8月底,禅城区共有零售药店660家,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有523家,占比近80%。此次联合检查涵盖一半以上的定点零售药店,对药店履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情况、是否合法合规经营药品、是否明码标价、药品销售(社保卡消费)小票是否单独建档等九大方面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