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CDE召开秘密会议,邀请诸多中药企业,专项讨论关于《微波干燥》的话题,或许想听一听这些企业的真实想法和索要一些数据?
本次秘密会议,参加药企众多,包括天士力、白云山、同仁堂、宛西制药等一批中药企业代表,还有部分微波干燥设备的制造厂商。
据悉:每个企业只允许派一名代表参加。之所以说召开秘密会议,是因为CDE再三强调要求高度保密,与会者每个人都要签署保密协议,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即便是这样,会议信息与主要内容也第一时间被泄露,考虑到CDE的保密要求,本文对会议内容不做任何发布。
无疑,本次讨论会的召开,针对9月11日发布的《已上市中药工艺研究变更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发布后,业界一片哗然。其以“物质基础”、“挥发、热敏性”等作为变更分类的原则基础,让中药企业无所适从,既让人揪心又让人纠结,无从下手,让人感觉:看似让变,实则不让变。更有业界专家比喻:该指导原则等于给西药穿上了一件“黄袍马褂”。
指导原则中,尤其明确提到“微波干燥”属于三类变更,在中药界引起了强烈反响:褒贬不一,支持者有之,反对者有之。表面看是技术之争,但同时也感觉到此项变化背后的利益瓜葛。我也与多个企业进行交流,确实存在各种各样不同的声音:
有的企业:用了20多年,还曾经把微波干燥作为示范展示,也向监管部门进行了备案,大量实践数据显示,确实优于以往的申报工艺;
有的企业:说微波干燥效果不好,实践表明确实不如传统的减压干燥工艺,甚至有安徽某药企,购置的微波干燥设备还在与某厂家产生退货纠纷;
有的企业:持观望态度,实际使用微波干燥,却一直坚持记着“假记录”应付检查,大家心知肚明,谁也不捅破窗户纸;
我们姑且认为上面的反馈都是真实的,那可以说明一个问题:微波干燥也好、减压干燥也好,不是万能的,也不是万万不能的,有的品种适合微波干燥,有的品种可能排斥微波干燥。而指导原则“一刀切”的做法,或许有些“欠科学”。
法规的制定,既然要适用于所有企业、所有品种,那就应该只提原则性,且具有包容性,应该少一些类似“技术指南”的描述,更不能一刀切,否则,容易“错杀无辜”。
据会议透露:近期,CDE将会再出台一个政策性文件,我们希望:这会是一个本着“既往不咎”的原则,支持鼓励性的文件,共同期待!
上一篇:2018,家庭医生签约8大变化